2015年第四季清远清城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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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考须知》获悉,2015年第四季清远清城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现场确认缴费时间:2015年10月13日至2015年11月13日(节假日除外,工作日确认时间:上午8:30—11:30、下午2:30—5:30),报名时间:2015年10月12日至2015年11月12日,打印准考证时间:自11月30日起至考试前。
报名条件

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,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:

2015年第四季清远清城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

(一)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、法规;

(二)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;

(三)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。

因有《会计法》第四十二条、第四十三条、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,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,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以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,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。

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,做假账,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、会计账簿、财务会计报告,贪污、挪用公款,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,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,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,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。

报名对象

(一)区属单位人员;

(二)本辖区户籍人员、在清城区就业人员

(三)区属在校学生。

上述3点以外的报考人员请按属地原则,到所在地的财政部门报名。